2025-02-27 16:38:26? 作者: 來源:慈善公益報 責任編輯:陳娜
慈善信托作為慈善事業的重要形式,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科教文衛、生態環保等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此前缺乏明確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標準,導致實踐中存在資金使用效率不足、管理成本過高或資金沉淀等問題。為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關于強化慈善信托公益屬性的要求,近日,民政部與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返某雠_填補了我國慈善信托管理制度長期存在的空白。
《規定》旨在通過明確支出比例、強化透明化管理,引導受托人高效運用信托財產,減少不合理開支,提升慈善信托的社會公信力,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慈善信托,從而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規定》對慈善信托支出和慈善信托管理費用進行了明確定義,同時對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的標準作了明確規定。
具體而言,在年度支出標準方面,資金類信托根據上年末凈資產規模(允許使用前三年凈資產平均數替代),分為高于1000萬元(含本數)、低于1000萬元高于500萬元(含本數)、低于500萬元高于100萬元(含本數)、低于100萬元等四檔,各設支出下限,年度支出比例逐級提高,分別為不得低于上年末凈資產的3%、4%、5%、6%。這樣,一方面可避免大額資金閑置,另一方面對小規模信托可形成硬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于股權、不動產等非資金類信托,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資金總收入的70%(資金總收入指分紅、租金等稅后凈收入)。上年末信托財產既有資金類又有非資金類的,則要求分別記賬核算。
在年度管理費用標準方面,同前所分之四檔,各設費用上限,分別要求不得高于上年末凈資產的1%、1.5%、2%、3%。對于年度管理費用低于1萬元的,不受比例限制。在管理費用支出上,《規定》還要求遵循“最必要原則”,禁止虛增開支,要厲行節約。
另外,《規定》也明確了管理及監督要求。一是要求分類管理,資金與非資金財產需分別記賬核算,分別適用對應支出標準。二是透明度要求,年度支出及管理費用須寫入慈善信托文件,并向民政部門報告、向社會公開。三是特殊情況處理,若無法達標,需向備案民政部門說明原因并公開披露。四是監管責任,民政部門與金融監管部門分工監管,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罰。
《規定》提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備案的慈善信托,適用本規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慈善信托文件的規定積極開展慈善活動。據悉,《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為此,《規定》還設置了兩年的過渡期安排,已備案的慈善信托可按原信托文件執行,期滿后則須符合新規。
《規定》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慈善信托監管體系的重大完善,通過量化標準和透明化管理,平衡了公益目標與運營成本,為慈善信托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未來,行業需在合規基礎上探索創新模式,如家族慈善信托與慈善公益基金會等的結合,以釋放更大的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