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5 10:15:37? 作者: 來源:慈善公益報 責任編輯: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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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之基,起于壘石;上善之水,源于涓流。基牢而宇高,溪匯遂成淵。中國當代慈善事業的成長、成熟與成就,始終都在黨的領導下,與時代脈搏緊緊相連,與國計民生息息相關,在改革開放與深化改革的大道上一路向前、向上、向善,在神州大地創造并呈現著一幅生機勃勃的時代景觀。 與國家發展同步,與經濟建設偕行,與文化復興并軌,中國新時代慈善事業走出了一條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之路。 慈善事業是黨領導下的崇高事業,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助力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動共同富裕中具有重要意義。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對慈善事業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不僅將其作為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國家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還將其作為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特別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列入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要“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這不僅是黨中央在新時代賦予慈善事業的重大使命,也寄托著習近平總書記對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殷切希望。 歷史與現實反復證明,中國特色慈善事業必須堅持黨的絕對領導,踐行黨的為民宗旨,積極響應黨的號召,忠誠當好黨的助手。唯此才能推動慈善事業健康穩步高質量發展。 從民生保障的必要補充 到踐行第三次分配的骨干主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圍繞慈善事業所制定的政策、制度、措施猶如一串堅實穩健的腳步,引領慈善事業不斷“登堂入室”,登高望遠——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把慈善事業作為“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內容,提出要“支持發展慈善事業”。 2014年10月,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和法律制度建設”,完善“慈善”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社會組織立法,規范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中國慈善立法工作在近十年“長跑”后駛入“快車道”。 2014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成為新中國首個以中央政府名義出臺的指導、規范、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文件。明確了慈善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鼓勵支持社會力量以扶貧濟困為重點開展慈善活動,要求培育和發展慈善組織,加強慈善活動監管。 2017年8月,國務院公布實施《志愿服務條例》,對志愿服務的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權益保障、促進措施等作出全面規定。這是我國志愿服務領域第一部專門性法規。 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慈善事業作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納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安排。 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等要求。 2021年8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從開門立法的典范 到與時俱進的修法 2016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國首部慈善法宣告誕生。時隔6年,慈善法啟動修法工作。2023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慈善法的決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將于2024年9月5日“中華慈善日”起施行。 慈善法自誕生之日起,一個最顯著的特征就是“開門立法”。從提出立法建議到草案初步成型,從基層廣泛調研到多方反復修改,從兩次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這一歷時10年嚴謹縝密的立法過程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在立法過程中的主導地位,體現了全國人大代表在立法過程中的主體作用,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對慈善立法的深度參與,使之成為開門立法的典范。 慈善法修法依舊沿襲了這一優良傳統,此次開門修法旨在適應時代發展新形勢、社會發展新變化,更多吸納慈善領域與社會各界的新理念、新經驗。 新修改的慈善法第四條增加一款“慈善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同時將“充分發揮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動共同富裕”寫入立法宗旨與指導思想,提出“堅持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總原則,扶持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制度措施”,凸顯了慈善事業之于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新修改的慈善法充分體現了慈善事業的新定位,回應了慈善發展新問題,優化了慈善促進新措施,健全了慈善監管新機制,制定了慈善信托新制度,為發揮慈善事業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動共同富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從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到根植于推進共同富裕偉大事業 慈善事業的核心任務就是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以其自身資源優勢與行業經驗為助力改善民生、參與社會治理、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貢獻力量。 多年來,全國慈善會系統齊心合力,勇于擔當,出色踐行了這一使命。 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最艱巨的任務就是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實踐證明,慈善事業正是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的核心要義是走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人類社會命運與共、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新路。在這一千秋偉業中,慈善事業不僅肩負著社會保障與社會治理的重任,更是承載著踐行基本經濟制度特別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責任。 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特別強調“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是推進鄉村振興的一個底線要求”。扶弱濟困是慈善組織的主業主責,滿足困難群眾多層次需求是慈善力量參與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務。在抓好防止返貧監測、落實慈善幫扶措施、增強農村內生動力、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方面,慈善組織正在持續發揮著重要作用。 今年是全國慈善行業“排頭兵”——中華慈善總會成立30年。30年來,總會廣泛動員社會各界愛心力量,多方籌措慈善款物,大力實施慈善項目,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在與鄉村振興相關的慈善項目與活動,如賑災救援、扶弱濟困、安老助孤、醫療救助、助學支教等多個領域取得了顯著成效,業已形成了一個遍布全國、規模龐大的慈善援助網絡。截至2023年底,總會共募集慈善款物價值近1600億元,使數以千萬計的困難群眾得到不同形式的救助。 在中國慈善事業發展過程中,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全國慈善會系統同樣彰顯了自身價值,成為慈善助力鄉村振興事業的中流砥柱。自2020年起,中華慈善總會與全國慈善會系統聯合啟動了旨在助力鄉村振興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幸福家園”村社互助工程,通過與各地慈善會的創新聯動、協同推進,使“幸福家園”在全國遍地開花結果。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遍布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905家慈善組織加入項目,吸引超過68萬名村(居)民注冊參與共建,受益村社4.83萬個,獲得183.48萬人次愛心捐贈,累計籌款突破18億元,有效凝聚起了全國慈善會系統的團結精神與強大合力,被譽為新時代的“希望工程”。 此外,無論是在賑災救援還是抗擊疫情的偉大戰役中,全國慈善會系統也充分發揮了“特別能戰斗”的精神,與全國人民一道守望相助、共克時艱。一邊組織捐款捐物,一邊組織專業團隊深入疫區災區,讓人們無不感受到慈善“溫柔之手”的強大力量與恒久的溫度。 |